一、税务注销“承诺制”的适用条件
基本前提条件
纳税人需满足以下基础要求方可申请承诺制容缺办理: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
无欠税(含滞纳金及罚款);
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
纳税信用级别要求
符合以下任一信用级别的纳税人适用: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或B级 的纳税人;
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为A级的 M级纳税人;
未纳入信用评价的 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其他特定情形省级政府引进人才或省级行业协会认定的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经法院裁定破产且持终结破产程序裁定的企业。
二、适用“承诺制”的税务风险
信用降级风险
若未在承诺期内补齐资料或履行义务,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 将被纳入 纳税信用D级管理,直接影响其关联企业的信用评级及税收优惠资格。
后续核查与监管风险
税务机关可能对已注销企业进行 后续跟踪核查,若发现虚假申报或偷逃税款,将依法追责(包括无限期追溯);
未妥善处理的资产(如存货、应付账款)可能引发 视同销售补税 或 所得税调整风险。
资料补齐压力
承诺制需在 限定时间(通常数月) 内补全材料,若因流程延误或疏漏未完成,可能导致企业被纳入异常名录。
关联方连带风险
若企业通过承诺制恶意逃避税款,税务机关可启动 股东追查制度 或采取 税收保全措施,追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责任。
三、注意事项
适用范围限制:承诺制仅适用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一般注销 的企业,简易注销程序另有规定;
合规操作建议:注销前需彻底清理债权债务、处置资产并完成纳税申报;
避免容缺办理后遗忘补充资料,建议优先选择常规注销流程;
地区差异:具体流程可能因地方政策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