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注销公司营业执照的流程相对复杂,需按步骤完成清算、税务、工商、银行等环节。以下是详细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注销前准备
股东决议
召开股东会,通过注销决议,明确清算组成员(需全体股东签字)。
若公司异常(如失联、未年报),需先解除异常状态。
清算组备案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广州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提交清算组备案(需股东、法人身份证明)。
二、税务注销(耗时约5-20日)
清税申报
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结清税款、发票、社保等。
需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公章、近三年账册、清算报告等。
取得《清税证明》或《税务事项通知书》。
特殊情况
若存在税务异常(如逾期申报),需先补办手续并缴纳罚款。
三、工商注销(45日公示期)
公示清算信息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债权人公告(45日),或通过报纸刊登(广州一般需省级报纸)。
提交注销申请
公示期满后,向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提交: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股东会决议、清算报告
清税证明
报纸样张(如适用)
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或现场办理。
四、银行账户注销
携带工商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公章等,到开户行办理账户注销。
五、其他注销(如适用)
社保/公积金:到社保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停缴注销。
公章:到公安机关备案后销毁。
特殊行业许可: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需单独注销。
注意事项
时间周期:无异常情况下约2-3个月;存在债务纠纷或异常时可能延长。
费用:若委托代理,费用约2000-5000元(含公告、代办等)。
简化注销:符合条件(未开业、无债权债务)可走“简易注销”,公示期缩短至20日。
线上办理入口
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http://gd.gsxt.gov.cn/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局(如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确认材料细节,避免遗漏。如有复杂情况(如股东失联),建议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处理。